宁波市北仑区法院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他们通过庭前调解、判后答疑、案后定期回访等多种有效举措努力做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 该院为了解判后社会效果,每月都会有纪检监察室法官随机抽取案件进行回访,通过调阅原审案卷、实地听取案件当事人的意见、走访案件知情人和单位、与案件承办法官交谈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法官办案的社会效果,把方便带给群众,把辛苦留给自己。 该院还特别将那些庭前调解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判后却没有上诉的败诉方当事人作为回访的主要对象,目的在于化解矛盾,促使败诉方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为保证这项活动不走形式,收到实效,该院要求回访人员做到换位思考,摸透当事人对待判决书的心理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到分析透彻,心中有数。要对症下药,针对掌握的情况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促使其一次性或有计划地自觉履行生效判决。要悉听民意,通过个案的回访深入了解群众在诉讼过程中与法官接触时的亲身感受,了解他们对法院工作是否满意,有何意见和建议等,以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8月底,该院共回访民事案件当事人42名,收集意见63条,有12起案件通过回访得到及时履行,从而加深了法官与群众的相互理解和感情联系。(张水萍)
|